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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7刑申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2

案件名称

徐稚敏职务侵占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黑07刑申7号徐稚敏:你为你犯职务侵占罪一案,对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2015)伊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及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伊中刑二终字第44号刑事裁定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存在办案程序违法及刑讯逼供事实,请求对本案重新审理并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你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已有,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申诉所提办案程序违法及存在刑讯逼供的理由,与阅卷所查事实不符,且你在申诉期间亦未提出新的证据证明,此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裁定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