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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02执227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张建磊、济南三木铁板烧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建磊,济南三木铁板烧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02执2279号申请执行人张建磊,男,汉族,1980年1月5日生。被执行人济南三木铁板烧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建磊与被执行人济南三木铁板烧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劳动纠纷执行一案,于2016年3月7日审结。申请执行人依据青劳人仲案字【2016】第561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决定如下:申请执行人张建磊与被执行人济南三木铁板烧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劳动纠纷执行一案,予以结案。审判长 李 光审判员 李志新审判员 许 毅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