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782执56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陈梅兰与武夷山市壹生缘保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夷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梅兰,武夷山市壹生缘保健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782执562号申请执行人陈梅兰,住武夷山市。被执行人武夷山市壹生缘保健有限公司,住所地武夷山市。法定代表人谢XX,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梅兰与被执行人武夷山市壹生缘保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闽武劳仲案(2016)031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余宝兴审判员 陈建安审判员 王 斌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 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