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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702执50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杜永亮与郭印忠执行裁定书

法院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永亮,郭印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702执502号申请执行人杜永亮,男,1982年9月12日生,汉族,榆次区乌金山镇杜家山村村民。被执行人郭印忠,男,1958年1月20日生,汉族,榆次区什贴镇龙白村村民。本案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榆民北关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程 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