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702执50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杜永亮与郭印忠执行裁定书
法院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永亮,郭印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702执502号申请执行人杜永亮,男,1982年9月12日生,汉族,榆次区乌金山镇杜家山村村民。被执行人郭印忠,男,1958年1月20日生,汉族,榆次区什贴镇龙白村村民。本案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榆民北关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程 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