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6刑辖1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3-16
案件名称
姜思华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吉06刑辖10号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姜思华犯受贿罪,唐平、封增春、顾长新、潘继臣、潘月成犯行贿罪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