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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4刑初10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秦长法、朱华平等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104刑初108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秦长法,男,1957年10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1983年1月3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0日被逮捕。被告人朱华平(绰号“钝壳儿”),男,1962年9月18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濮家新村*幢*单元***室。1984年5月12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9年3月10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四个月。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0日被逮捕。被告人沈帆(绰号“阿凡提”),男,1962年9月2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夕照新村*幢*单元***室。1994年6月8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7年8月20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0日被逮捕。被告人孟建军(绰号“卷毛”),男,1967年1月4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郭杭生,男,1957年7月3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3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吕君,男,1962年11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大专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何有余(绰号“胖子”),男,1971年9月6日出生于浙江省桐庐县,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金东村大脉*组。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0日被逮捕。被告人罗金根(绰号“驼背”),男,1959年4月5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1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金国鸿(绰号“石冈”),男,1964年11月2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沈超(绰号“超超”),男,1964年1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稻香园公寓****室。1981年9月13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0日被逮捕。被告人来喜儿,女,1969年10月31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审。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江检公诉刑诉[2016]1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沈帆、金国鸿、罗金根、沈超、来喜儿、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犯赌博罪,于2016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品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经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一次。现已审理终结。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沈帆、郭杭生、吕君、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孙小坚(另案处理)等人在本市江干区休闲垂钓娱乐公园、安琪儿市场二楼棋牌室,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获利。其中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参与,其间被告人秦长法负责抽头、被告人朱华平提供场地、负责做裁判、被告人郭杭生、吕君提供场所;被告人沈帆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29日参与聚众赌博并负责做裁判;被告人金国鸿、罗金根于2015年9月26日左右至9月30日参与,其间被告人金国鸿负责抽头;被告人沈超、来喜儿、孙小坚于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参与,其间被告人来喜儿负责抽头、孙小坚负责裁判。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该赌博场所抽头获利50000余元;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抽头获利10000余元。该赌场雇佣被告人何有余管门、望风。为证实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检查、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沈帆、金国鸿、罗金根、沈超、来喜儿、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何有余系从犯,被告人沈帆、沈超、来喜儿、郭杭生、吕君系自首,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惩处。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法律适用均无异议,且当庭均未提供证据。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孙小坚(另案处理)等人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路8号休闲垂钓娱乐公园、本市江干区安琪儿市场二楼棋牌室,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获利。其中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参与聚众赌博,其间抽头渔利至少50000元,被告人秦长法负责抽头、被告人朱华平提供场所、负责做裁判、被告人郭杭生、吕君提供场所。被告人沈帆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29日参与聚众赌博,其间抽头渔利50000元左右,其负责做裁判。被告人金国鸿、罗金根于2015年9月26日左右至9月30日参与聚众赌博,其间抽头渔利至少10000元,被告人金国鸿负责抽头。被告人沈超、来喜儿、孙小坚于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参与聚众赌博,其间抽头渔利10000元左右,被告人来喜儿负责抽头、孙小坚负责做裁判。该赌场雇佣被告人何有余管门、望风。至2015年9月30日,该赌博场所被公安机关查获,从被告人朱华平处扣押人民币14500元;从被告人孟建军处扣押人民币12900元;从被告人金国鸿处扣押人民币15600元;从被告人罗金根处扣押人民币2500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经庭审质证的有:1.证人钟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9月30日,其在位于三堡码头的杭州蟋蟀协会,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进行赌博,其听说秦长法、孟建军、金国鸿、朱华平是赌场老板,朱华平负责做裁判,金国鸿负责抽头等情况。2.证人阮某的证言,证明本市江干区码头路8号蟋蟀协会内,有人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赌博,赌场老板系秦长法,朱华平做裁判,何有余负责望风,秦长法和小剑老婆负责抽头等情况。3.证人项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9月30日,其在杭州市蟋蟀协会看斗蟋蟀赌博,该赌场老板有秦长法、金国鸿、罗金根,金国鸿负责抽头,“阿凡提”等人做裁判等情况。4.证人罗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9月30日晚,其在三堡船闸附近的蟋蟀协会看斗蟋蟀赌博,其听说该赌场老板叫秦长法,朱华平当裁判,何有余在外面望风等情况。5.检查笔录、赌资、赌具照片及收缴物品清单,证明公安机关于2015年9月30日23时15分至2015年10月1日0时30分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码头路8号的三堡休闲垂钓园进行检查的情况,扣押涉案赌资、赌具并收缴的情况及从被告人朱华平处扣押人民币14500元;从被告人孟建军处扣押人民币12900元;从被告人金国鸿处扣押人民币15600元;从被告人罗金根处扣押人民币2500元的情况。6.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涉案的参赌人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7.前科材料,证明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沈超的前科劣迹情况。8.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罗金根、金国鸿系被动到案;被告人沈帆、郭杭生、吕君、沈超、来喜儿系自动投案的情况。9.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的身份情况。10.同案犯孙小坚的供述,证明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其与秦长法、沈超等人在三堡蟋蟀协会合伙以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负责做裁判,来喜儿负责抽头,其与来喜儿共分得抽头款3000多元等情况。11.被告人秦长法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与朱华平、孟建军、沈帆、郭杭生、吕君、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孙小坚等人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路8号休闲垂钓娱乐公园、本市江干区安琪儿市场二楼棋牌室,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获利。该赌场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9月8日至9月24日左右,老板有其与朱华平、孟建军、沈帆、吕君、郭杭生,其间,被告人沈帆负责做裁判;第二阶段从2015年9月24日左右到9月29日,老板新增了罗金根、金国鸿、沈超、孙小坚、来喜儿,其间孙小坚负责做裁判;第三阶段从2015年9月30日开始沈帆、沈超、孙小坚及来喜儿退出,其间朱华平负责做裁判。赌场还雇佣了何有余负责管门、望风。该赌博场所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共抽头渔利至少50000元,其与朱华平、孟建军、沈帆每人至少分得5000元,其分给郭杭生、吕君共10000元。12.被告人朱华平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其与秦长法、孟建军、沈帆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路8号休闲垂钓娱乐公园、其经营的安琪儿市场二楼棋牌室,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获利,9月25日左右金国鸿、沈超、来喜儿、孙小坚参与进来,9月30日沈帆、沈超、孙小坚、来喜儿退出。其间,秦长法负责管理、抽头,其与沈帆、孙小坚负责做裁判,来喜儿、金国鸿负责抽头。其共分得抽头款8000元、场地费3000元。13.被告人沈帆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8日左右开始,其与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四人在本市江干区三堡蟋蟀协会和安琪儿市场二楼棋牌室组织“斗蟋蟀”赌博;9月24日前后,沈超、孙小坚、来喜儿、金国鸿、罗金根加入;9月30日其与沈超、孙小坚、来喜儿退出。其间秦长法、来喜儿负责抽头,其与孙小坚负责做裁判,赌场雇佣何有余管门和望风。其共分得抽头款11100元。14.被告人孟建军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与秦长法、朱华平、沈帆于2015年9月8日开始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路休闲垂钓娱乐园采用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获利,9月24日左右金国鸿、罗金根、沈超、孙小坚及来喜儿入股,9月30日,沈帆、沈超、孙小坚及来喜儿退股。其间,秦长法负责抽头、管理场地,朱华平、沈帆负责做裁判,金国鸿、来喜儿负责抽头,赌场雇佣何有余负责管门。其共分得抽头款至少7000元。15.被告人郭杭生、吕君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其二人将本市江干区8号三堡休闲垂钓园的场地及斗蟋蟀工具提供给秦长发组织“斗蟋蟀”赌博,并收取10000元及该赌场雇佣何有余管门等情况。16.被告人何有余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受雇在本市江干区三堡垂钓娱乐园的赌场管门,该赌场是以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赌博,其一共拿到工资六七百元。17.被告人罗金根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26日左右,其和金国鸿加入开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路休闲垂钓园的赌场,该赌场是以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进行赌博,其系金国鸿介绍加入的,金国鸿分给其500元抽头款及秦长法负责管理赌场等情况。18.被告人金国鸿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26日开始,其与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沈帆、罗金根、沈超、孙小坚、来喜儿一起在本市江干区三堡码头休闲垂钓园以斗蟋蟀的方式聚众赌博。9月26日至9月29日期间,沈帆做裁判、来喜儿负责抽头;9月30日朱华平负责做裁判,其与秦长法负责抽头,赌场雇佣何有余负责管门。其共分得抽头款2000元。19.被告人沈超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其与孙小坚、来喜儿入股秦长法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垂钓娱乐园的赌场,该赌场是以斗蟋蟀押输赢的方式赌博。其间,其与孙小坚、来喜儿等人共分得抽头款2000多元,该赌场共计抽头10000元以上。20.被告人来喜儿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其与孙小坚参与秦长法组织的斗蟋蟀赌博,其间其与老公共分得2000多元抽头款,该赌场共抽头10000多元。上述证据均系依法取得,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且与本案事实相关,本院均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结伙聚众赌博,且分得抽头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何有余被雇佣负责管门、望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对被告人何有余从轻处罚。被告人沈帆、郭杭生、吕君、沈超、来喜儿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均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孟建军、罗金根、金国鸿、何有余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本院均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秦长法、朱华平、沈帆、孟建军、郭杭生、吕君、何有余、罗金根、金国鸿、沈超、来喜儿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前科劣迹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秦长法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朱华平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沈帆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孟建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郭杭生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六、被告人吕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何有余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八、被告人罗金根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九、被告人金国鸿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沈超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一、被告人来喜儿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二、现暂扣于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的赌资共计人民币四万五千五百元由扣押单位予以没收,其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朱海霞人民陪审员  郑 斌人民陪审员  徐 涵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代书 记员  王义元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