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鹤执字第108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许敖东与怀化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敖东,怀化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鹤执字第1086号申请执行人许敖东。被执行人怀化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辰溪县辰阳镇先锋路。法定代表人欧阳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敖东和与被执行人怀化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询,本案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陈发林审 判 员 汤长青审 判 员 银 燕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代理书记员 许 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