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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刑辖字6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张山虎涉嫌介绍贿赂罪、洗钱罪一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冀刑辖字61号被告人张山虎涉嫌介绍贿赂罪、洗钱罪一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以冀保检公一商指(2016)53号商请指定管辖函函告我院,因张山虎的犯罪地、户籍地、居住地均系保定市区,为便于案件侦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蠡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拟指定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商请我院指定管辖。为便于案件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蠡县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第一审程序对被告人张山虎涉嫌介绍贿赂罪、洗钱罪一案进行审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