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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982民初506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苏全连与许桂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盐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全连,许桂银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全文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982民初5067号原告:苏全连。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东升,盐城市大丰区三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许桂银。原告苏全连与被告许桂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0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苏全连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东升、被告许桂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苏全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许桂银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5万元,并承担此款自2016年9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15年5月25日,被告许桂银向我借款5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一份。嗣后,经我多次索要,被告许桂银仍拒不还款。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判如所请。被告许桂银辩称,对借条无异议,但实际借款人是王卫东。借款当天,王卫东打电话请我帮忙到原告处拿5万元,称他和原告说好了。我按原告要求出具手续后,将原告苏全连交付的48500元汇给王卫东了。之后,王卫东从外地回来另行向原告出具了9万元的借���,其中包含案涉5万元。原告苏全连要求我还款,系重复主张。我不同意还款。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被告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王卫东的证明,其真实性无法核实,原告亦不认可,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对原、被告无争议的被告许桂银向原告苏全连出具5万元借条、被告许桂银收到原告苏全连交付的借款、被告许桂银在借款后未还款等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对有争议的事实,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2015年5月25日,被告许桂银向原告出具5万元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苏全连现金伍万元正(¥50000.00)。今借人许桂银,2015年5月25日。”原告苏全连随后向原告许桂银交付现金5万元。当场��被告许桂银又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三龙支行将48500元汇入王卫东所有的62×××021账户。嗣后,被告许桂银拒不还款。原告苏全连索款未果遂诉至本院。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苏全连与被告许桂银之间的借款合同系自愿形成,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被告许桂银借款后负有及时向原告苏全连偿还借款的义务。因被告许桂银拒不还款,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本金自2016年9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亦予以支持。被告许桂银辩称其仅收到原告48500元,且实际借款人为王卫东,因该辩称意见与借条载明的内容不相符,被告许桂银又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许桂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苏全连借款5万元及利息(5万元自2016年9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许桂银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5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盐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盐城市农行中��支行;账户:40×××21;汇款时须在附言中注明“交法院诉讼费”字样)。代理审判员  智通强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 玲附1: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