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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302执610号

裁判日期: 2016-10-15

公开日期: 2016-12-23

案件名称

陈志奇申执贵州陶玉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陈万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0302执610号本院在执行陈志奇与贵州陶玉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陈万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贵州陶玉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陈万伦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贵州陶玉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陈万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