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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721执8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1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陈义军与马志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失信执行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豫1721执888号本院在执行陈义军与马志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马志安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马志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