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721执8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1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陈义军与马志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失信执行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豫1721执888号本院在执行陈义军与马志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马志安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马志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