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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行申787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李帮君其他复核行政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6)京行申787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帮君,男,1962年12月29日出生。申请再审人李帮君因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终审法院)作出的(2016)京02行终80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李帮君系对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处理信访的行为不服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因此,李帮君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终审法院裁定驳回李帮君的起诉正确。李帮君申请再审的诉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李帮君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