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云0325民初1580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富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刘海军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云0325民初1580号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400179986559X2,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园艺场六大队。法定代表人:谢丰成,该公司执行董事。被告:刘海军,男,汉族,1979年6月14日生,个体户,住富源县。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5日立案。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限公司以双方已和解为由自愿撤回起诉,其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930元,减半收取计465元,由原告昆明百福得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孔乔书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文春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