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604刑初1187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陈某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4刑初1187号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37。2016年6月14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广东武警医院。辩护人蒙其焕,广东平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佛禅检刑诉(2016)10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6年9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年10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冬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蒙其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期间,被告人陈某利用自己掌握的前妻杨某的支付宝密码,在被害人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登陆杨某支付宝账号,并秘密将杨某支付宝账号绑定的中国银行账户(卡号:60×××50,户名:杨某)内的人民币10100元转入自己建设银行账户(卡号:62×××97,户名:陈某),后将款项消费。2016年6月14日8时许,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三洲村抓获被告人陈某。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杨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现场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建设银行卡的明细查询,支付宝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抓获经过,证明,户籍材料,被告人陈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及对书证的辨认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但指控的罪名有误,本院依法予以更正。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据此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情节较轻,对其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高春柱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庞健敏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