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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21执保21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谭秀兰与王双成、王海、金佩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212号申请人:谭秀兰。被申请人:王双成。被申请人:王海。被申请人:金佩珍。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谭秀兰与王双成、王海、金佩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被申请人查无财产。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