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保21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谭秀兰与王双成、王海、金佩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212号申请人:谭秀兰。被申请人:王双成。被申请人:王海。被申请人:金佩珍。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谭秀兰与王双成、王海、金佩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被申请人查无财产。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