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2执34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周翔与吴春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343号申请执行人周翔,男,汉族,1971年2月16日出生。被执行人吴春梅,女,汉族,1968年3月12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4月2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翔与被执行人吴春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9月2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周爱民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罗中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