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725民初1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07
案件名称
张德军与王飞、梁雪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确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确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德军,王飞,梁雪平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1725民初1100号原告张德军,男,1973年1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确山县。委托代理人王娟,河南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飞,男,1979年5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确山县。被告梁雪平,女,1985年2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确山县。两被告委托代理人李志刚,河南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张德军诉被告王飞、梁雪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德军于2016年4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5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德军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娟、被告王飞、梁雪平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志刚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德军诉称,2015年11月23日原告应被告请求,在确山县××梁庄南头为被告建造房屋,原、被告口头约定2016年3月15日交完三层顶后共支付全部工钱的百分之六十共计60000元,打完地坪付2800元。后交完顶后,被告共支付原告工钱48000元,剩余12000元一直拖欠未还,打地坪2800元也未支付。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劳动报酬14800元。被告王飞、梁雪平辩称,1、原、被告双方当时约定工钱为280元每平方米,包工不包料,包括主体工程以及室内外粉刷、地面路面防水以及室内外的地坪等所有工程,该房屋三层总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工钱合计97200元,双方约定待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被告向原告支付50%的工程款,原告起诉的60%与事实不符,被告在主体工程结束前2016年2月22日向原告支付工钱42000元,因原告所建的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主体工程女儿墙、阳台护栏、房屋承重墙及施工洞均没有垒的情况下就拒绝施工,并且要求被告付清50%的工程款,无奈被告于2016年3月18日向原告支付6000元的工程款,被告先后向原告支付48000元,已按口头约定超额支付了工钱;2、原告在本案中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已经支付的工程款;3、因原告拒绝施工,导致被告的房屋停工一个多月,无奈只有找其他工人继续施工,并为此支付了5万元的工钱,被告实际支付的工钱已超过总工程款,超出的部分应有原告承担,对房屋的主体部分的质证问题,被告已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反诉,请求法庭在查明事实后,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赔偿被告的损失。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3日,原、被告口头约定,原告张德军为被告王飞、梁雪平建三层楼房,原告张德军提供劳务,被告王飞、梁雪平提供建筑材料,双方对建筑面积、总价款、付款方法、质量要求等均无明确约定。三层楼房封顶后,被告王飞、梁雪平已付给原告张德军工钱48000元,原告张德军要求被告王飞、梁雪平再付工钱14800元,才能继续施工,被告王飞、梁雪平不同意原告张德军的要求,被告王飞、梁雪平认为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主体工程女儿墙、阳台护栏、房屋承重墙及施工洞均没有垒的情况下就拒绝施工,原告张德军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2016年3月26日原告张德军的妻子到被告王飞、梁雪平家要工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双方报警,三里河派出所出警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原告张德军继续施工的前提下,被告王飞、梁雪平分两次再付给原告张德军10000元工钱,房屋建好后总结算。三里河派出所干警调解后原告张德军没有继续施工导致被告王飞、梁雪平的房屋停工一个多月,被告王飞、梁雪平另找尤有继续施工,并为此支付了5万元的工钱。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被告提供的询问笔录、原、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三里河派出所出警视频录音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张德军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飞、梁雪平给付劳动报酬14800元,被告王飞、梁雪平不认可,双方对建筑面积、总价款、付款方法、质量要求等均无明确约定,原告张德军在三层楼房封顶后,经三里河派出所干警调解后原告张德军没有继续施工导致被告王飞、梁雪平的房屋停工一个多月,被告王飞、梁雪平另找尤有继续施工,并为此支付了5万元的工钱。故原告张德军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德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0元,由原告张德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张宝宏审判员 王红伟审判员 陈学军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高 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