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2执恢26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周刘志与张侦韬、吴玲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26号申请执行人周刘志,男,汉族,1982年6月9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市华厦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侦韬。被执行人张侦韬,男,汉族,1967年3月4日出生。被执行人吴玲,女,汉族,1978年4月1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4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刘志与被执行人张侦韬、吴玲、株洲市华厦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10月1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勇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申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