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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6民初1570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孙某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某,李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6民初1570号原告:孙某某,女。被告:李某甲,男。案由:离婚纠纷案件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刘华忠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田晓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