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6民初1570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孙某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某,李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6民初1570号原告:孙某某,女。被告:李某甲,男。案由:离婚纠纷案件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刘华忠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田晓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