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303刑初54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白汉池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白汉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豫1303刑初541号公诉机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白汉池,男,1963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住南阳市卧龙区,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6年2月1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青华分局监视居住,因涉嫌故意伤害和妨害公务犯罪,于2016年3月15日经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6年3月1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青华分局执行逮捕。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以宛龙检公诉刑诉(2016)4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汉池犯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于2016年8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卫珂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汉池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13日凌晨,被告人白汉池饮酒后无事生非,使用钢筋棍将自己妻子王某头部打伤,并将其家中电视机、墙面玻璃、壁画玻璃砸坏,将二楼花生5袋烧毁;当天早上七时多,白汉池来到其兄白某1家和侄子白显常家,砸坏白某1家中电视机、电动三轮车前车灯、茶瓶等物,砸坏白显常家摩托车、电动车及洗衣机,后白汉池返回自己家中,又使用菜刀将从其门口路过的白某3头部砍伤,后白某3家人报警;民警接警到达现场调查期间,白汉池手持菜刀将出警警车的前挡风玻璃、侧窗玻璃等砸毁,民警要求其上警车到青华派出所三大队接受调查时,白汉池手持菜刀、铁耙子等器械阻止民警上前,并挥舞手中菜刀威胁民警,后被民警强制制服。南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的鉴定白汉池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57mg/100ml;卧龙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了被砸警车车玻璃价值750元,被砸毁白某1、白显常及白汉池家中物品价值1970元,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书,证实了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白某3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精神病鉴定认定白汉池系普通醉酒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相关书证,认为被告人白汉池酒后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且采用暴力手段妨害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白汉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3日凌晨,被告人白汉池饮酒后无事生非,使用钢筋棍将自己妻子王某头部打伤,并将其家中电视机、墙面玻璃、壁画玻璃砸坏,将二楼花生5袋烧毁;当天早上七时多,白汉池来到其兄白某1家和侄子白显常家,砸坏白某1家中电视机、电动三轮车前车灯、茶瓶等物,砸坏白显常家摩托车、电动车及洗衣机,后白汉池返回自己家中,又使用菜刀将从其门口路过的白某3头部砍伤,后白某3家人报警;民警接警到达现场调查期间,白汉池手持菜刀将出警警车的前挡风玻璃、侧窗玻璃等砸毁,民警要求其上警车到青华派出所三大队接受调查时,白汉池手持菜刀、铁耙子等器械阻止民警上前,并挥舞手中菜刀威胁民警,后被民警强制制服。南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的鉴定白汉池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57mg/100ml;卧龙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了被砸警车车玻璃价值750元,被砸毁白某1、白显常及白汉池家中物品价值1970元,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书,证实了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白某3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精神病鉴定认定白汉池系普通醉酒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另查明,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白汉池系夫妻关系,被害人白某3系未成年人,与被告人白汉池系侄孙关系,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及被害人白某3的亲属均表示不要求被告人白汉池民事赔偿,并对其行为予以谅解。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书证1、白汉池人口信息一份2、前科查询结果一份证明被告人白汉池无前科3、王某人口信息一份4、白某3户籍证明一份5、出警情况说明民警唐小刚、黄付朝出具:到现场后看到在白汉池家门口的路上放有数根水泥柱跟一把刀一把锄头,白汉池家现场一片狼藉,楼房西屋房屋被烧还在冒烟。白汉池当时情绪较稳定并跟民警说:“你说你们把我带哪去,我都跟你们去哪。”民警看其情绪较稳定劝其到自己屋里先歇歇,出警民警到报警人白某1家了解情况。白某1告诉出警民警说:“白汉池在凌晨3时许将其妻子砍伤,白某1连夜将他妻子送到医院,当时未报警。在今天早上7时15分许白汉池持刀将白某1孙子砍伤,遂报警。”民警了解完情况,准备将白汉池带至派出所详细调查。返回白汉池家门口时候发现,白汉池已将出警警车的前挡风玻璃和驾驶室后窗玻璃砸碎。白汉池一手持菜刀一手持锄头并扬言:“再往前一步,刀劈你脸上!”,民警看其现在情绪暴躁,恐其再伤及群众,鸣枪示警并喝令白汉池放下手中所持菜刀,白汉池拒不听从民警指令,出警民警开枪击中其左腿大腿部位,白汉池将手中菜刀掷向出警民警,后白汉池被控制并带离。6、扣押清单7、扣押菜刀和铁耙子8、搜查证证明未找到殴打王某的钢筋棍9、到案经过两张2016年2月13日早上7点30分许,接110指挥中心通知,后田村有人拿东西砸人,早上7点50份,带班领导黄付朝、民警唐小刚、协警王庆一块赶到现场,白汉池手持菜刀到处乱舞,民警看其现在情绪暴躁,恐其再伤群众,鸣枪示警并喝令白汉池放下手中菜刀,白汉池不听民警指令,出警民警开枪击中其左腿大腿部位,白汉池手中菜刀掷向民警,后白汉池被控制并被带离。10、情况说明一份青华分局出具开枪民警:唐小刚开枪的行为经向南阳市公安局汇报,认为开枪击伤被告人的行为是正确的、合法的。白汉池使用作案工具的情况说明11、到案经过2016年2月13日早上7时30分许,接110指挥中心通知:后田村有人拿东西砸人。早上7点50分许带班领导黄付朝、民警唐小刚、协警王庆一块赶到现场。二、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王某的陈述2016年2月13日凌晨一点多,我丈夫白汉驰喝过酒之后,问我要酒喝,我没有给他,他就用铁棍朝我头上打了五六次。2016年2月12日晚上我和我丈夫在我们家里吃过晚饭之后,我丈夫在家里拿了一瓶酒自己喝。他喝过酒之后,我在哄我们的孙女,白汉驰就让我们两个去睡觉,当时我孙女哭喊了两声,白汉驰拿个铁棍就将我家堂屋的电视砸了,我就赶紧去拉他,他就对我说让我拿酒让他继续喝,我没敢去给他拿酒,白汉驰就拿着他手里的铁棍往我头上打,他打了一次之后,我就赶紧用手去抱着我的头,白汉驰继续朝我头上打了五六次,我当时的头上就开始往外流血,我看事情不对,就赶紧抱着我的孙女往外面跑,出去找白汉驰的大哥救我和我孙女。打我用的是一根一尺多长的螺纹钢筋棍,有大拇指头那么粗。这个钢筋棍是我们家堂屋的箱子里拿出来的,他打过我之后放哪了我不清楚。我的头顶多处被打破了,留了很多血,我的右手大拇指当时抱着头的时候也被白汉驰用钢筋棍打住了,眼睛也肿着。我到白汉驰的大哥白汉卿家之后,白汉卿就安排他儿子把我送到了医院。想着自己家里的事情,就没有报警。该证言证实了被告人故意伤害的事实2、被害人白某3的陈述询问的过程我父亲白显德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2016年2月13日早上七点多,我三爷白汉池把我叫到他跟前,之后我三爷拿着一把菜刀朝我头上砍了一刀。2016年2月13日早上七点多,我在我家门口玩,玩着玩着我到东边我三爷家门口那边玩,路过我三爷家门口的时候,我三爷在他家院子的楼门口站着,他叫着我的名字让我过去,说给我瓶爽歪歪,我就往我三爷家门口的楼门口去,之后我三爷就将他放在凳子上的一把菜刀拿到他的左手,之后他把手里的刀举了起来,接着他就朝我头上砍了一刀,之后我就赶紧抱着头往外跑,跑着哭着,之后我看见我伯白显常在他家门口站着,我就赶紧往我伯那边跑,之后我伯就赶紧抱着我找个车拉着我往医院去了。那是个是白色的不锈钢菜刀,有个一二十公分长,普通菜刀,有个刀把。这个刀从哪里来的去哪里了我没看清。我的头顶被刀砍伤了,留了很多血,其他地方没有受伤。他把我叫过去之后就拿着菜刀砍我,具体为啥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早上,没有什么人,就是我受伤以后我伯白显常跑过来把我抱走了。该证言证实了返祖嫌疑人故意伤害的事实。三、证人证言1、葛某的证言2016年2月13日早上7点28分是我报警的。当天早上七点多,我大儿子跑回家说:“三爷把宝宝头上砍了一刀,我爸把宝宝送医院了,现在三爷在爷爷家里砸东西”。后来我报警。宝宝爷爷和三爷白汉池吵吵,电视机被砸坏了,他爷爷把白汉池手里的刀夺下了,后来他们就走了。我就去医院看小孩,没找到小孩,我就回家了,到白汉池东边的水泥路上看到路上有个被砸烂玻璃的警车,白汉池被控制在警车里面。我小孩他爷爷叫白某1。警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裂,驾驶室后窗玻璃被砸碎。我小孩被砍时候有谁在场我不知道。该证言证实了被告人砍伤白某3及毁坏警车的经过2、证人白某1的证言今天凌晨白汉池把他媳妇砍伤,早上的时候把我孙子砍伤,后咱派出所把他带走,我来说说当时的情况。今天凌晨3点多的时候,我在屋里睡觉。听见外边我兄弟媳妇王某在我们家门口喊:“哥呀,救命啊,救命啊……”,然后我就赶紧起床打开门,打开楼门后看见王某在我楼门口脸朝下在那趴着,头上满头血。我跟我媳妇赶紧把王某搀到屋里问她咋回事,王某说白汉池打她了。之后我到我儿子白显常家喊他过来把王某往陆营镇卫生院拉,在路上的时候碰到王某闺女,他们一块到陆营镇卫生院,后卫生院看怪严重,打120拉到南阳市卧龙医院,白显常到南阳之后又回到家里。到早上7点多的时候,白汉池到我家进屋都开始砸屋内东西,砸完到院子里跟我说:“哥呀,你先死还是我先死,咱俩一路吧,是你砍我呀还是我砍你,”我说:“你说……”,白汉池说:“不中,我待找老二,老二咱们一路死……”,我想着兄弟俩他喝点酒了,我也没有搭理他。之后白汉池自己回家了,白汉池回家之后我孙子出门去东边白显常家。过了一会我儿媳回来跟我说:“娃叫白汉池砍伤了,头上砍个窟窿,我刚才报警了,现在娃都送到医院去了……”。过了有10几分钟,派出所都来了。派出所来之后,白汉池在路边拿个刀往自己家里回,派出所就跟着到白汉池家,我看派出所过去了,我也跟着过去。在白汉池门口时候民警问白汉池情况,我插句嘴,白汉池照我脸上扇一耳光。民警劝开之后让我先回自己家。过了有几分钟,民警到我们家了解情况,我们把情况说了下,民警说先把白汉池控制到派出所在说。刚走出我家楼门,看见白汉池在砸我们家门口的电动三轮车。民警喝止后,白汉池返回自己家。民警跟着白汉池到白汉池家门口东边一点,白汉池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挖花生用的小掘头,还想砍民警。我之后进屋了,过来一会听见一声响,跟鞭炮声音不一样,我估计都是枪声,我都出门看。出门之后我都看见白汉池被民警控制住了在地上倒着。民警准备带白汉池走的时候白汉池手里拿着刀,挥几下不让民警靠近。我想着警察带的枪也不是吃素的。民警把白汉池带走之后,旁边邻居白某2跟围观群众说:“我可知的清,宝宝在着过里,白汉池叫娃过来喝娃哈哈里,然后拿着刀着娃头上砍下。”我们家东边是白汉池家,白汉池家东边隔条小路是白显常家,白显常家南边隔条路是白某2家。我孙子被砍时候白某2说他隔着门缝看见了,其他还有谁在现场我不知道。白汉池身上有酒味,我跟着民警到他家门口时候看见楼门底下还放两个酒瓶都是半瓶。白汉池拿刀是黑色的菜刀,就是平时农村家家户户常用的那种。我家王牌大彩电被砸烂了,茶瓶烧水壶啥的都摔到院子里烂了,电动三轮车的前边灯被砸烂了。白汉池喜欢喝酒,喝酒之后两个人就生气吵架。王某被白汉池打了之后,她就跟着他们的女儿白丽到广东省去找他们的儿子白双双一起生活了,现在家里都没有人了。我在当天夜里两三点的时候,到他家里去救火,当时我看到他家堂屋的一台彩电的显示屏被砸烂了,一个玻璃镜子被砸烂了,还有一个西边墙上的氺画砸烂了;他烧毁的有二楼楼上的的几袋花生,还有就是一些装花生的蛇皮袋子。电视机是2013年我和白汉池的儿子白双双一起在南阳市买的,当时花了二千元钱买的;玻璃镜子全烂了,这个镜子也是2013年买的,买时花了二百元钱,西边的玻璃画2013年买的时候花了三百元钱,二楼的花生当时有个五袋,一袋花生也就值个一百二十元,袋子不值什么钱,总共烧的袋子也就值个二十元钱。我家王牌大彩电被砸烂了,茶瓶烧水壶啥的都摔到院子里烂了,电动三轮车的前边灯被砸烂了。电视机被砸的已经不能用了,茶瓶也完全坏了,电动车就是前面的灯坏了,修修就好了。王牌彩电是我在2001年购买,买的时候花了两千多元钱,但现在不值钱了,卖旧彩电的话也就值个二三百元钱;茶瓶坏了,也就值个二十元钱;三轮电动车是前面的灯罩被砸坏了,修好花了我五十元钱。还有就是把我大儿子白显常家的一辆电动车、一辆摩托车和一台洗衣机砸毁了。白显常家的电动车,是前面仪表盘上的塑料透明壳子被砸烂了,修好花了三十元钱;摩托车也是前面仪表盘上的塑料透明壳子被砸烂了,修好花了一百元钱;洗衣机是右上面的一个盖子被砸烂了,修修花二十元钱。我是他父亲的,修这些东西的时候我都在场,也知道维修价格。当时我看到民警开着警车,闪着警灯过来的,民警下来的的时候都是穿着警服的,来了之后就告诉我们说陆营派出所的民警,是来处警的,并出示了证件,之后就开始向我了解当时的情况了,向我了解情况的时候,白汉池也在旁边不远的地方站着。白汉池他喝完酒好找事,平时也很正常。我家里的损失不用追究他的责任,我大儿子白显常家的损失,我问过白显常之后,也不追究白汉池的责任,我二儿子白显德的儿子白某3被砍伤的事,我问白显德,他说只想着白汉池家里出点医疗费就行了,当时花了两三千元钱,也不愿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还有就是我们一家人都希望法院从轻处理,让他早点回来,还有就是白汉池还有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老母亲,很想他能早点回来。该证言证实了被告人致伤王某、白某3、砸毁物品的事实3、证人徐某的证言今天早上的时候白汉池闹事,我是来说这事的。今天夜里1点多的时间,我们他爷喊我老公说白汉池和他妻子生气了,让往医院送,我老公回来院门没锁,今天早上我在床上听见处边乱,后来好像院里边也有动静,我打开砂窗门,看见白汉池正在砸我院里的电动车和洗衣机,白汉池说你干啥,吓的我赶紧把门上住,等了一会我隔着窗户,看见院里边没人了,出来到院里先把大门锁上,然后上房子顶上看外边的情况。在房顶我看到外边警车被白汉池砸了,当时警察在我们兄弟那边站着可能在了解情况,等了一会警察过去了,白汉池看到警察过来,就向警察轮,警察拔枪向天开了一枪,白汉池还是没有停止,然后警察又向白汉池方向开了两枪,后来白汉池跪下了。白汉池用的什么向警察轮我当时害怕白汉池看见,我是躲着看的,也没有看清是什么,反正是在轮。白汉池用什么砸的警车我当时没有在意,反正是在砸。当时所处位置与现场距离大概有十来米的样子。后来我去医院看白汉池的妻子,才听说我们侄孙子也让白汉池用刀砍了。该证言证实了被告人致伤王某、白某3、砸毁物品的事实4、证人白某2的证言农历过了年初六的早上六七点,我早上起来,我在门口转悠,我看见白汉池在他家门口坐着喊叫,手里还拿着刀,我看着害怕,我就到我家的屋里休息,过了没有多久,我在屋里听见白汉池喊了一声:“娃儿,过来,给你娃哈哈喝。”接着我就听见一声闷响,之后就听见白某3开始哭叫,然后我就看见白显常抱着白某3捂着白某3的头往南跑着往医院去。之后就是警察到现场来,我在门口看见白汉池还是拿着他的菜刀在门口挥舞,之后警察开枪将白汉池制服后带走了。我当时在我自己家的屋子里,透着门缝听到的,没有看到白汉池砍白某3的经过,我就是听到白汉池叫白某3过去,之后就听见白某3呼喊,接着是白显常抱着白某3往医院去。白汉池将警察开的警车玻这个情况我没有看见,我当时因为害怕白汉池误伤着我,一直在屋里坐着。警察过来的时候,是开着警车过来的,车就在我家门口停着,当时过来的警察也是穿着警服的。白汉池烧毁、砸毁的东西我没有见到,我只是听邻居说有他自己二楼的花生及花生袋子等物品,白显常家被他砸的有电动车、摩托车及洗衣机等,但损失都不是太严重,白某1家被砸的有电视机和三轮车等东西。其他的都没有了。我和白汉池、白某1都是邻居关系。我家在白显常北边,隔了几米,白显常家西边隔条水泥路就是白汉池家,白汉池家的西边紧挨着就是白某1家,白某1家西边隔一家就是白线德家。平时还算正常,就是一喝酒就爱闹事,控制不住自己该证言证实了被告人致伤白某3、砸毁物品的事实四、被告人白汉池供述2016年2月12日晚上喝完酒之后,我用钢筋把我媳妇打了,将我家东西砸砸,后来又去院里找树叶将我家堂屋烧着了,早上我拿一把菜刀将白某1孙子白某3砍了一刀,后来民警来了,民警去看现场时候,我用菜刀刀背将警车左边和前边玻璃砸了,之后警察让我跟他们走,我拿着菜刀和铁耙子和警察对峙,还拿着菜刀挥舞,撵警察走,其中一个警察拿枪警告我之后,开枪将我腿打伤,后将我制服送到医院。打我媳妇是2月12日晚上,我和媳妇王某在家里吃饭,我喝了多半瓶白酒,后来媳妇不让我喝,我和媳妇吵了起来,我到堂屋门边一个箱子里拿了个钢筋棍,实心的,带螺纹,有个一尺长,是我们地里浇水用的挡头,我拿着钢筋棍将家里电视砸了,王某过来拉我,我用钢筋朝她身上打,她用手挡了一下,我又拿钢筋棍向她头上打,之后她捂着头跑了,我用劲不大,但是她头留血了,应该是打烂了。打完之后钢筋棍放在院子厨房门口了。我打她是因为她不让我喝酒。打完她我还是生气,拿着钢筋棍将堂屋里电视、东墙边透明玻璃,西边的水画砸了,还有点小东西,之后将我家二楼的花生,还有屋里的袋子都点着了,二楼西边屋子都烧着了,我就去一楼喝茶吸烟坐到天明。天亮了之后,我到我哥家去找他,进到他家院子里,我将我哥家堂屋里的一台电视机砸烂了,之后我将我哥家的茶瓶等物品砸烂了,之后我就返回自己家里,接着白某3从我家门口过,我就说:“娃,过来,我给你个牛奶喝喝”。白某3就过来了,我将放在门口的银白色的菜刀拿出来,我用刀背对着白某3的后脑勺砍了一刀,之后他就往家跑了。刀是我厨房里切菜的刀,二十公分左右,带个铁把,黑色铁质的,我砍他是因为心里有气,但是又心疼白某3,就吓唬吓唬他。在我砍伤了白某3之后,我到东边我侄子白显常家,将他家院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上的仪表盘砍烂了还有就是将门口放的洗衣机的盖子砸烂了,之后我出来看见警车在我家门口的路上停着,我就上前将警车的车玻璃砸烂,接着我往我哥白某1家去,将我哥家院子里停的三轮车的前车灯又砸烂了,之后民警将我制服带走了。砍过他之后我就继续在院子里坐着,等了几分钟我看警察来了,当时警车停在离我家东边几十米远的地方,之后我看见警察下车,我右手拿着砍人的菜刀到警车那里去,我看警车里没人就将警车的前挡风玻璃砸烂,我就继续将警车左侧方砸了两下,砸了之后我就回家,之后警察不让我走,让我去派出所,我手里拿着刀,接着又在家门口拿个铁耙,不让警察过来,当时我就是不让他们靠近,向他们示威,我挥舞着菜刀不让警察靠近,跟警察说我不去,后来我见一个警察拿出来一把枪,我还挥舞菜刀并要上前去吓唬他们,接着拿枪的就将我腿打伤了。我和警察对峙有个几分钟时间,主要是不想去派出所,挥舞菜刀就是不让他们靠近,向他们示威。我说过啥话我不记得了。民警开枪之后民警上来制服我,把我的刀拿掉了,之后我反抗,没有他们力气大,被按倒带上警车了。我腿受伤了。我哥家的电视机是一台老式电视机,用有十几年了,他的电动三轮车是一辆黄色的小三轮,没买多长时间呢,茶瓶就是普通的茶瓶;白显常家的摩托车是一辆弯梁摩托车,棕红色的,电动车是女式电动车,洗衣机就是一台白色的双杠洗衣机;我家砸毁的电视机是我2013年我儿子白双结婚的时候花两千元买的海信牌的32寸电视,墙面玻璃和壁画都是2013年装的,总共值个四五百元,二楼被我烧毁的花生有个四五袋,都是带壳的花生,留种用的,每袋花生有个四十斤左右,一袋花生价值一百多元。该供述对故意伤害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的犯罪供认不讳五、鉴定意见1、宛公交鉴酒字(2016)00366号一份证明被告人白汉池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是151.57mg/100ml。鉴定人:惠广玺、丁玲。2、价格鉴定结论书一份:宛龙价证鉴(2016)016号一份捷达车(2012款)前挡风玻璃鉴定价值为人民币四百元,左后侧门两块玻璃和贴膜价值350元。鉴定人:余寰宇、陈学军。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一份:宛公伤鉴(法医)字(2016)100号证明被害人王某体表伤口累计长度为18厘米,构成轻伤二级。鉴定人:韩荣佩、聂守峰。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一份:宛公伤鉴(法医)字(2016)094号证明被害人白某3头顶创口长五厘米,构成轻伤二级。鉴定人:韩荣佩、聂守峰。5、精神病鉴定意见书一份南阳市耿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人白某4、周某作出的白某1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6、卧龙区价格认定中心白某1家电视100元,电动三轮车前车灯价值50元,茶瓶价值20元,砸毁白显常家的摩托车仪表盘价值100元,电动车仪表盘30元,洗衣机盖20元,砸毁白汉池电视机700元,墙面玻璃价值150元,壁画价值200元,烧毁二楼花生价值600元,共计1970元。其中白汉池家1650元。六、现场勘查笔录白汉池门口台阶上有滴落状血迹,堂屋地面上有被砸坏的黑色液晶电视机,二楼屋内存放的花生的位置处于着火状态,白某1家三轮车车头被砸坏,堂屋地面有一台被毁坏的电视机,白显常家黑色小型摩托车的车表盘都被损坏,洗衣机甩桶上的盖子被破坏。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质证,能相互印证,被告人白汉池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白汉池酒后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且任意毁损公私财物,致二人轻伤,情节恶劣;采用暴力手段妨害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白汉池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白汉池的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果、认罪态度、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四十五条、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白汉池犯寻衅滋事罪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容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长 蔡 军审 判 员 王丽飞人民陪审员 王宏伟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牛 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