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181执1079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和泉公司执行决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巢湖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81执1079号本院在执行黄远梅与叶国强、巢湖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雷如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巢湖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巢湖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