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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321行审1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张学仁城建行政裁决一审行政补正裁定书

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安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台安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辽0321行审1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对被申请执行人张学仁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4日作出了(2016)辽0321行审12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第一页正文第十一行存在笔误,现补正裁定如下:第一页第十一行“台城裁字[2015]19号”修改为“台城裁字[2015]13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肖国亮陪审员  刘丽芬陪审员  张 赛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郑 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