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5执2234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2016)津0105执2234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2234号申请执行人:李佳谊。被执行人:吕天明。李佳谊申请执行吕天明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民初字第422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申请执行人已在申请人申请执行前履行,申请人撤销执行,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庆玉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艾文洋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