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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02执3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杨芳云与怀化好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388号杨芳云:怀化好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于2016年4月14日受理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5)怀鹤民一初字第13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怀化好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杨芳云办理“新天地城市广场”项目7幢27层6号房屋的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房产管理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管理机关正在依规办理,本案申请执行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