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34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江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343号申请执行人江峰被执行人张磊本院受理的江峰申请执行张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并履行完毕,本院认为(2016)冀1121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江峰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通知如下:枣强县人民法院(2016)冀1121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