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1126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陈小明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营业部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1126号陈小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营业部: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小明与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营业部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己于2016年10月1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