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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12执66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谭之歌服务合同纠纷终结本次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谭之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12执662号申请执行人: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旅顺口区中山路291号。负责人:李炳基,该公司国际董事长。被执行人:谭之歌,女,1986年7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玉川园别墅2204号。本院在执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5)旅民初字第2638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谭之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26385元,已执行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大连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房产、银行账户等,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申请人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同本院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波涛审判员  杨 科审判员  刘 宁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郝 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