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京0114民初74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7-06-05

案件名称

李某1与方某等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7493号原告李某1诉被告方某、李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1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某1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李国栋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思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