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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民初11584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柯善明与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劳动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柯善明,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粟正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5民初11584号原告:柯善明,男,汉族,住湖北省阳新县,委托代理人:王国栋,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人:粟正奎。委托代理人:欧少玲,女,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被告员工。被告:汪丹,女,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第三人:粟正奎,男,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本院于2016年7月18日受理了原告柯善明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第三人粟正奎劳动合同纠纷(实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国栋、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的委托代理人欧少玲、被告汪丹及第三人粟正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二次开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国栋及被告汪丹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及第三人粟正奎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于2015年3月11日入职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处,任清洁工,月工资为12000元。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是个人独资企业,其工商登记的投资人为第三人粟正奎,实际投资人兼实际经营者是被告汪丹。被告汪丹委托第三人粟正奎挂名做登记投资人。第三人粟正奎对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没有出资,其亦是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的员工,在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处任保安队长。后因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营业场所被出租方佛山市京粤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回,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解散员工。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⑴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向原告支付被拖欠的工资72476元;⑵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向原告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8000元;⑶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向原告支付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96000元;⑷被告汪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中原告明确不要求第三人粟正奎承担本案责任,且于2016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将本案案由变更为承揽合同纠纷,申请撤回第二、三项诉讼请求。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共同答辩,对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案由、撤回第二、三项诉讼请求及不要求第三人承担本案责任没有意见。原告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间是承揽关系,双方约定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每月支付清洁承包费12000元予原告。第三人答辩,本案与第三人无关,对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变更案由及撤回第二、三项诉讼请求没有意见。庭审中,原告举证如下:1.原告的身份证、被告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复印件),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2.佛南劳人仲案字[2016]1855号不予受理通知书(1份,原件)及其送达回证(1份,复印件),证明本案已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3.真爱娱乐城欠员工工资明细表(2015年、2016年)、真爱娱乐城欠员工工资明细表总表(各1份,原件),证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拖欠原告工资的情况。4.通知(1份,原件),证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解散。5.变更企业名称及投资人协议书、委托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证书、承诺书(各1份,原件),证明被告汪丹是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的实际投资人兼实际经营者,其委托员工粟正奎挂名做该娱乐城的法人代表,其独立承担该娱乐城的全部债务。6.职位申请表(1份,原件),证明原告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存在劳动关系。7.合作协议书、清洁部员工工资(各1份,原件),证明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经质证,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对原告提交证据1-2无异议。对证据3的真实性无异议,对2016年1-4月拖欠的工资无异议,对2016年5月拖欠的工资有异议,当时被告汪丹与欧阳建春口头约定5月没有工资,该月公司经营的营业额作为支付以前的工资。对证据4、5的真实性无异议。证据5中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粟正奎打印好后让汪丹签名的。对证据6有异议,不清楚该入职申请表是谁与原告签订的。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只与原告签订了合作协议。对证据7的合作协议书真实性有异议,原告签名处的日期有改动,是事后签订的。原告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是承包关系,当时双方约定的合作内容与该合作协议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对证据7的清洁部员工工资无异议,是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经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7异议。庭审中,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汪丹、第三人未向本院提交书面证据。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出示的证据1、3-5、7内容客观真实,来源合法,故本院均予以采信。原告出示的证据2、6与本案无关,本院对其关联性不予采纳。综合本院采信的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以下事实:原告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原告负责KTV房间内所有卫生,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每月三十日前付清原告承包费用(每月12000元)等。后因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经营场地被佛山市京粤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回,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无法继续经营,需解散员工,故于2016年6月1日终止双方承揽关系。另查1,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拖欠原告2015年11月、12月及2016年1月至5月承包款共72476元。另查2,2013年12月12日,被告汪丹作为甲方、第三人粟正奎作为乙方签订了《变更企业名称及投资人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一、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投资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二、甲方对真爱娱乐城的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独自享有原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全部债权并独立承担全部债务。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投资人名义签订签署任何协议或文件,否则相关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2500元直至乙方与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解除劳动关系。…。”再查3,被告汪丹为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实际投资人。本院认为,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欠原告承包款72476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应支付予原告。被告汪丹虽对2016年5月拖欠的承包款有异议,认为其与欧阳建春口头约定5月没有工资,该月公司经营的营业额抵付之前拖欠的工资,但未举证证明,被告汪丹上述主张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故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仍应支付拖欠承包款72476予原告柯善明。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是个人独资企业,实际投资人为汪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资人汪丹应以其个人财产对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庭审中原告明确不要求第三人粟正奎承担本案责任,两被告对原告不要求第三人粟正奎承担本案责任也表示没意见,故本院对原告该主张予以支持。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及第三人粟正奎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的2015年11月、12月及2016年1月至5月承包款合计72476元予原告柯善明;二、被告汪丹应以其个人财产对被告佛山市南海真爱娱乐城所负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05.95元,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付小燕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嘉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