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4执47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其他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拉斐特城堡运动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14执4781号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法定代表人魏成林,局长。被执行人北京拉斐特城堡运动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羊各庄村1号楼一层。法定代表人张宇辰。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被执行人北京拉斐特城堡运动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14行审2号行政裁定书,现该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本案暂不具备拆除未经批准建设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羊各庄村441498.52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高尔夫球场,恢复土地原貌的条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6)京0114执478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夏 霞审判员 李洪生审判员 赵一林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阚少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