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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621执16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蔚县运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文斌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蔚县运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周文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621执162号申请执行人蔚县运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8929050-2。法定代表人:李永胜。住所地:河北省蔚县常宁乡司街村。被执行人周文斌,男,1982年2月17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山阴县人,住X省X市X区X巷X号X号楼X单元X号。本院在执行蔚县运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现在周文斌下落不明,经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马 宪审判员 闫全录审判员 张兴录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马苗苗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