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227执727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22
案件名称
邱贵香、赵玉发与丛永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富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裕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邱贵香,赵玉发,丛永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27执727号申请执行人邱贵香,女,住黑龙江省富裕县。申请执行人赵玉发,,男,住黑龙江省富裕县。被执行人丛永成,男,住黑龙江省富裕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邱贵香、赵玉发与被执行人丛永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富裕县人民法院(2016)黑0227民初143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孙海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包云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