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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227执727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2-22

案件名称

邱贵香、赵玉发与丛永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富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裕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邱贵香,赵玉发,丛永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27执727号申请执行人邱贵香,女,住黑龙江省富裕县。申请执行人赵玉发,,男,住黑龙江省富裕县。被执行人丛永成,男,住黑龙江省富裕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邱贵香、赵玉发与被执行人丛永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富裕县人民法院(2016)黑0227民初143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孙海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包云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