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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16民初839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19

案件名称

黄勇与李兵,皮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勇,李兵,皮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渝0116民初8391号原告:黄勇,男,1987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南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子又,重庆市江津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被告:李兵,男,1973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津区。被告:皮凤,女,1974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津区。原告黄勇与被告李兵、皮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程松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16年8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勇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子又,被告李兵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皮凤经本院传票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黄勇诉称:原告黄勇与被告李兵系朋友关系,被告李兵与被告皮凤系夫妻关系。2014年10月23日,被告李兵向原告借款6800元,并于同日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2015年1月23日前归还。逾期后,被告仅归还原告借款2800元,尚欠原告借款4000元。现请求依法判决:1、被告李兵、皮凤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2500元;3、被告李兵、皮凤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4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24日起至付清时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被告李兵辩称,借款属实,但现原告要求支付代理费等不合理,不同意支付。被告皮凤未提出答辩意见,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据。经审理查明:被告李兵与被告皮凤系夫妻关系。2014年10月23日,被告李兵向原告借款6800元。同日被告李兵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了借款事项及金额,并约定在2015年1月23日前归还,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800元,尚欠原告借款4000元。另查明:原、被告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法律服务费)等。原告为了向本院提起诉讼,委托了重庆市江津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提起诉讼,产生代理费2500元。上述事实,有借条、《委托代理合同》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经庭审质证,在卷佐证,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李兵向原告黄勇借款属实,其借款后理当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其未按约还款付息的行为有违于诚实信用原则,也有悖于法律,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逾期利息的问题,被告未按约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在借条中对逾期利息进行了约定,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代理费用的问题,由于原、被告在借条中有明确的约定,该约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皮凤与被告李兵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李兵对外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仍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被告皮凤经本院合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权。综上所述,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兵、皮凤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黄勇借款本金4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4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2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至付清时止)。二、被告李兵、皮凤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勇代理费25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李兵、皮凤负担(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审判员 程 松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沫言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