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2执恢2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4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唐志猛与株洲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23号申请执行人唐志猛,男,汉族,1968年5月19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市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颐,系该公司董事长。我院于2016年4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唐志猛与株洲市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10月1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勇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申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