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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镇执字第30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0-25

案件名称

2015执303号侴建伟诉李洪光阳光保险大地保险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侴建伟,李洪光,阳光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镇执字第303号申请执行人:侴建伟被执行人:李洪光、阳光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本院在执行侴建伟与李洪光、阳光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洪光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孟凡刚审判员 :高鹏飞审判员 :王少东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 罗 岩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