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521执809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王万年与王万水、王美普、王美读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当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万年,王万水,王美普,王美读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521执809号申请执行人:王万年,男。被执行人:王万水,男。被执行人:王美普。被执行人:王美读。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万年与被执行人王万水、王美普、王美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朱宏才审 判 员 周 程代理审判员 沈传隆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陈 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