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322执1215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彭认初与夏泉珍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215号申请人彭认初(又名彭忍初),男。被申请人夏泉珍,女。本院执行的彭认初申请夏泉珍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夏泉珍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曾立平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胡 庆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