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4民终845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周峰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赣04民终845号上诉人周峰,1976年11月12日,被上诉人陈成元,1963年5月3日,被上诉人彭泽县三德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林锋。上诉人周峰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2016)赣0430民初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二、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2016)赣0430民初86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三、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2016)赣0430民初86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2016)赣0430民初86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2016)赣0430民初86号民事判决;二、……(写明加判的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陈 景 华审判员 欧阳中学审判员尹强审判员刘欣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晏 晨 思 胡 芯 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