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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503执3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邓泽全与王伦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宾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503执393号本院在执行邓泽全与王伦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伦海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伦海(公民身份号码:51252819720617407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唐升龙执行员  陈 兵执行员  唐升华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