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503执3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邓泽全与王伦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宾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503执393号本院在执行邓泽全与王伦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伦海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伦海(公民身份号码:51252819720617407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唐升龙执行员 陈 兵执行员 唐升华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