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1122民初167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7-01-03
案件名称
王晓林诉王云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盘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晓林,王云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1122民初1672号原告:王晓林,男,1973年4月23日出生,住辽宁省盘山县。被告:王云虎,男,1979年3月2日出生,住辽宁省盘山县。原告王晓林诉被告王云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晓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155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张莉莉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佳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