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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687执161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0-20

案件名称

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臧伟先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臧伟先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87执1618-1号申请执行人: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臧伟先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臧伟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臧伟先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臧伟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