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5202民初852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与何佩鑫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何佩鑫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5202民初852号原告: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地址:揭阳空港经济区天福东路仁辉南路。法定代表人:陈鸿亮,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林志文,男,汉族,1985年10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系原告公司业务员)。被告:何佩鑫,男,汉族,1976年5月13日出生,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原告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何佩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志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何佩鑫经本院公告传唤,没有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何佩鑫立即付还货款人民币11986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5年8月26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2.判决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何佩鑫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于2015年初开始向原告购买塑料拖鞋,双方于2015年7月25日结算,被告共结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19863元,双方约定货款于2015年8月25日前还清,并由被告立欠条一份给原告收执。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至今没有还款,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被告何佩鑫没有答辩和提交证据。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因被告缺席,本院未能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经审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认为,本案原告与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明确。被告共结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19863元,双方约定货款于2015年8月25日前还清,期限届满后,被告至今没有还款的事实,原告提交2015年7月25日被告所立欠条一份予以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认定。被告逾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判决被告何佩鑫立即付还货款人民币11986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何佩鑫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广东足美鞋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1986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5年8月26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00元,由被告何佩鑫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员 李少聪审 判 员 王毓林人民陪审员 陈少洁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吴凯冰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