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021执26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雷嗣颜与邓佑亮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021执261号邓佑亮:申请���行人雷嗣颜与被执行人邓佑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10民终170号民事判决书,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桂阳法民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邓佑亮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雷嗣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5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雷嗣颜与被执行人邓佑亮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邓佑亮并已依和解协议自动履行,故被执行人邓佑亮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