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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204民初12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梁梅与闫斌、高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梅,闫斌,高超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04民初1293号原告梁梅,女,汉族,1964年1月26日出生。被告闫斌,男,汉族,1975年8月5日出生。被告高超峰,男,汉族,1984年1月31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梁梅诉被告闫斌、高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梦洁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汪嫚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