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04民初12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梁梅与闫斌、高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梅,闫斌,高超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04民初1293号原告梁梅,女,汉族,1964年1月26日出生。被告闫斌,男,汉族,1975年8月5日出生。被告高超峰,男,汉族,1984年1月31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梁梅诉被告闫斌、高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梦洁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汪嫚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