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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7执恢145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21

案件名称

连云港金牛置业有限公司、执行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7执恢145号申请执行人连云港金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恢复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截止2016年7月20日余款为3360546.6元,后期利息申请人连云港金牛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连云港金牛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苏民终字第0012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