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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521执921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7-01-18

案件名称

马鞍山市誉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唯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当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鞍山市誉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唯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521执921号申请执行人:马鞍山市誉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当涂县太白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永英,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安徽唯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电子产业园A座4F405室。法定代表人:张吕宝,该公司经理。本院于2015年12月7日作出(2015)当太民保字第00010号裁定,查封了安徽唯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卷纸生产线一条及型号为BMD-450卷纸包装生产设备一套。现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安徽唯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卷纸生产线及型号为BMD-450卷纸包装生产设备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赵志亮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程玉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