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4民初1255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王某与姜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姜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4民初1255号原告:王某,女,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徐芹芹,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姜某甲,男,汉族,农民。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 判 长 杨成宝人民陪审员 黄理军人民陪审员 张云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杨 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