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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4民初1255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王某与姜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姜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4民初1255号原告:王某,女,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徐芹芹,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姜某甲,男,汉族,农民。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 判 长  杨成宝人民陪审员  黄理军人民陪审员  张云红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杨 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