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22民初3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13
公开日期: 2017-02-09
案件名称
张孝泥与杨贵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6)湘3122民初393号本院受理的张孝泥与杨贵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于2016年10月14日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上公布。审 判 长 胡立新审 判 员 姚 东人民陪审员 唐燕生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向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