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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5执3860号

申请执行人史慧峰与被执行人曾庆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12
公开日期
2017-10-20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3860号

申请执行人:史慧峰

被执行人:曾庆根史慧峰申请执行曾庆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至此,史慧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江宁禄民初字第13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