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623执373-1号申请执行人苑保荣,女,1953年8月20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时凤灵,女,1965年11月5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在执行苑保荣、与时凤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商水县人民法院(2016)豫1623执373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判决书及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秦学亮
审判员 高艳平
审判员 吕亚飞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殷山林 来源:百度搜索“”